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08年5月8日花選一字第108315013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考量10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人排隊等問題,本市業已提送投票所新增提案,投票所最高人數由1500人下修為1100,預計新增10處投票所。 |
三、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預擔任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之名單,請於108年6月27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傳真電話:834-2324)。 |
四、 | 檢附本市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暨主任監察員推薦名冊」1份,惠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惠請於傳真後以電話查詢是否傳真成功,至紉公誼(本所民政課電話:832214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