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0任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09年1月11日(六)舉行,為圓滿達成任務,務請貴機關(學校)同仁踴躍報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二、 |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爰此,109年選舉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花蓮縣)者,可申請工作地投票。 |
三、 | 隨函檢附「光復鄉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機關推薦名冊」1份,敬請參加人員依表格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名冊請由貴機關人事單位統一核章後薦送,於108年7月19日(五)前以免備文形式傳真(03-8703711)、親送至本所民政課或電郵(guangfu267@nt.guangfu.gov.tw),如以傳真報名,請電詢(03-8702206#249、265賴小姐或洪先生)傳真是否成功;礙於各投開票所人數限制,將以報名先後順序為遴選依據。 |
四、 | 非屬貴機關(學校)任職者(如同仁家屬)不適用機關推薦,請宣導自行至本所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