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09年12月10日興中學字第1090008810號函辦理。 |
二、 | 110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10年1月1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逾期恕不受理。 |
三、 | 請檢送薦報資料(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檔案請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proj.chsh.ntct.edu.tw/下載)一式3份,及薦報資料電子檔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俾利後續事宜。 |
四、 | 本活動110年委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