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4433號函辦
理。
二、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本須知規定,第一階段採「網路申
領」及「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2種管道辦理,其領
取方式及時程如下:
(一)網路申領:於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二)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於110年6月18日至110年9
月30日止。
三、考量孩童家庭恐有資訊設備缺乏、居住偏遠地區領取不便
等情事,學校於停課期間所提供學生線上學習之資訊設
備,亦請協助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可利用此資訊設備,上
網辦理本補貼網路申領事宜。
四、檢附本須知及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110年6月11日簡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