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學雜費收費數額」公告(含附件)1份,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4773B號函辦理。
進階搜尋
113學年度課程計畫
113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自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