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2.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3. 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請各校在以全校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
4.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劉先生,電話:(02)7736-7482。
5. 修正條文請詳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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