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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萬榮國中輔導組 - 輔導 | 2025-09-12 | 點閱數: 13
主旨: 本協會擬舉辦【突破困境心理學〜你值得更好的人生】公益自我成長線上課程,敬請協助公告,歡迎有興趣者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 本課程運用八大學派:人格心理學、阿德勒心理學、行為學派...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25-05-08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5月2日部退四字第1145817851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二、    查兩岸條例第26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第70條第3項、第72條及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以下簡稱查驗辦法)第13條規定,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未依規定申請改領一次退休給與者、支領優惠存款利息者,以及支領遺屬年金或月撫卹金之遺族,若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遺屬年金及月撫卹金之權利,俟其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後向後恢復。先予敘明。
三、    次查陸委會前開114年4月22日函及同年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0361號令規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所稱「設有戶籍」,應包含持有中共「定居證」及「居民身分證」。爰退撫法和查驗辦法所稱「設有戶籍」之解釋,應依該函令辦理。
四、    另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87號解釋:「行政主管機關就行政法規所為之釋示,係闡明法規之原意,固應自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爰陸委會針對兩岸條例第9條之1或第26條所為之函釋,應溯及自法規施行時生效。
五、    檢附陸委會114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0361號令及同年月22日陸法字第1149903956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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