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運作機制,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設置辦法)辦理。 |
二、 | 教評會係以委員會的形式運作,依設置辦法第4條至第7條規定,由校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性質為合議制,非首長制,決議之同意亦須符合人數規定。 |
三、 | 學校端實際運作時,仍應符合一般會議規範,以書面通知各委員開會時間、地點與議程等相關資訊,如涉及事前保密原則等,可採密封方式分送各委員。會議發言內容及紀錄、作成之決議亦應經出席委員確認無誤,正式會議紀錄則以書面通知各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