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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公告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4-04-26 | 點閱數: 3
1.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2.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1-08-18 | 點閱數: 226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00117號函辦理。
一、考量國內疫情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調整經驗,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自本年7 月27日起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爰修正旨揭公告規 定。 
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各地方主管機關得本於指揮中心所 發布之通案性原則,依業管法律、傳染病防治法或自治條 例規範防疫措施、公告,或訂定指引,相關規定或指引必 須規範明確以利民眾遵循。 
三、集會活動超出旨揭公告所訂人數上限,主辦方需向活動所 在地之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跨行政 區域之集會活動,則向活動出發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依地方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 風險狀況評估審核通過者,不受公告人數限制。 
四、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求民眾切實遵守,建 議貴府協調轄內各局處辦理相關稽查及裁罰等事宜。
詳細內容可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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