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次選舉將合併舉行公民投票,為圓滿達成任務,務請貴機關(學校)踴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二、 | 本次選舉本鄉共59所投開票所,目前尚不足350人,惠請各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加選務工作之所屬人員(先前已報名者無需重複報名)。 |
三、 | 檢附「107年度地方公職選舉」各單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空白名冊1份,敬請貴單位協助調查意願並填妥基本資料,俾憑資料建檔與聯繫。另為利選務講習通知順利寄達,請報名人員務必填寫可接獲選務講習通知之通訊地址。 |
四、 | 上述表件煩請貴機關(學校)於107年9月20日前以電子檔或傳真回傳本所業務承辦人,如以傳真回復者,請致電確認。 |
五、 | 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規定,經機關學校推薦、同意或事先有備案之工作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參與選務工作者,准予補假1天,嗣後均得援例辦理。又中央選舉委員會於91年9月10日中選人字第09100007100號函訂頒「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亦明訂敘獎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