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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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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13補充簡章內容
簡章第三頁:玖、報到及其他第(四)點
(具報名資格第二項者敘180薪元,具報名資格第三項者敘170薪元,教師專業加給均以八折計)。
另依教育部108年6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81954號函示:108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第2次考試之應考人,放榜日為108年7月29日,請各校同意旨揭應考人得以本資格考試通過證明(如成績單)及載明完成教育實習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等方式先行切結報名,案內切結截止期間最遲以108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