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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2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2061C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為規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之申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採認、學分抵免及教育部審查、核定與備查之相關作業,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 三、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