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第4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徵選
壹、緣起:
為實現公民社會願景,鼓勵少年參與花蓮縣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學習表達意見與發展公民素養及能力,並引導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特定訂本府遴選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少年代表作業要點,以遴選本市之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該委員會,藉以強化兒童及少年代表對公共事務的認知與參與能力,並對本府規劃兒童及少年政策時,給予相關意見及建言。
貳、依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規定。
二、花蓮縣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
參、目的:
一、 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
二、 促進青少年表意權及社會參與權,以提升其公民意識。
三、 促進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多元發展以重視兒少不同需求。
四、 培力兒童及青少年關注社會相關議題,藉以提升其蒐集、研究、統整,進而研擬表達及
落實具體行動。
肆、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台灣世界展望會。
伍、 遴選名額:11歲至 18 歲之少年代表 10 名。
陸、 任期:第4屆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計 2 年。
柒、 遴選資格:
設籍或就讀且實際居住於花蓮縣之少年,關心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議題,並具有參與
公共事務、志願服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或其他相關經驗者。
捌、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11月 28 日止(送抵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二、 報名方式:
採自我推薦方式:
(一)自我推薦報名:由有意願設籍於花蓮縣境內之少年自我推薦。
三、 報名資料:(必須檢具)
(一)候選人報名表:需填貼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二)經歷證明文件:
參與學校社團、公共事務、服務學習或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及參與社會公
益活動等相關佐證資料。
(四)檢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
四、 報名方式採報名表:
(一)報名資料寄送:
逕寄至花蓮縣青少年福利服中心 (請註明:花蓮縣第4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遴選)。
(二)寄送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2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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