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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109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語文領域 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1份,鼓勵現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等踴躍報考,以推動本土語言課綱於111年實施。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05259號函
辦理。
二、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
關得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
於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
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
教師進修機會。
三、依「師資培育法」第8之1條第1項規定及本部109年2月17日
師資培育審議會第105次會議審議通過,最近5年內(報名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