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案申請對象為學校機關或教師,申請單位可至移動博物
申請表,並填妥「教學成果授權同意書」後回傳信箱,國
立故宮博物院將依申請順序、借用時程進行安排。
三、本教具箱免費借用,每次借用以30天(含例假日)為限,
可續借1次,惟需負擔出借及歸還來往運費,若需申請配合
之材料包,每份30元,偏鄉學校每次免費提供30份。
四、借用單位須於借用到期日後10日內,上傳教學成果回饋表
及活動照片原始檔各5-10張。
五、本案聯絡人為教育展資科蘇毓恬科員,電話:05-3620555
分機5106。
六、檢附函文及借用辦法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