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
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研習人員,並於該院網站公告。
三、旨揭研習名額計160人,如曾參加該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
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
程。
四、研習地點在該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國際會
議廳,該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
員住宿。
五、報名時間訂於本(110)年12月21日12時30分至明(111)年1月
4日17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該院網站首頁點選「研
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160人,備取20人,額
gov.tw/jasignup/signupsite/。
六、錄取名單將在明(111)年1月12日前於該院網站公布,並由
該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
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七、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
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八、檢附課程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