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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3320D號函
辦理。
二、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
術教育司蕭小于小姐(電話:02-77365663)。
四、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
聘用辦法」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