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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說明:
一、為應考試院本(106)年4月24日發布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
正官等訓練辦法第十五條修正案,將生活管理、團體紀律
及活動表現成績調整為占訓練成績總分百分之十,課程成
績占訓練成績總分百分之九十,爰修正佐升正訓練各項成
績評量項目所占之百分比,另為齊一各項訓練之作業期程
,爰修正旨揭要點。
二、相關資料均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
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