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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ga - 總務 | 2022-02-21 | 點閱數: 30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2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19361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於111年2月10日以勞職授字第1110200114號公告預告修正「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詳如附件)。
三、如對旨揭修正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函送勞動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四、勞動部承辦人:潘旻翎,電話:8995-6666#8122,電子信箱:minling@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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