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欄

投稿徵選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2-03-01 | 點閱數: 261
二、本年度申請補助以111年11月15日前能完成出版之作品,凡
未曾出版或出版二年內之文學、美術、音樂及藝文相關之
攝影、報導、採集、翻譯、調查研究、繪本等均可提出申
請。
三、本計畫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六萬元,視出版總經費綜合
審查核補。
四、收件日:即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五、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書等相關表格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
縣文化局補助藝文出版品補助作業要點),洽詢電話
(03)8227121分機168莊小姐。
:::

搜索

學校簡介

網站風格


(共 1 個樣板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