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3523號函辦理。 |
二、 | 請依旨揭計畫第4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及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至多1名。 |
三、 | 推薦單位需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並將推薦資料於限期內函報本府,由本府彙整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審查後,將推薦名單函送法務部辦理複選,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旨揭附件可逕上法務部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748/2761/Nodeli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