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1年3月15日花選一字第111315004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投開票日期,訂於本(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假2日。 |
三、 |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請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學校)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於本(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函復或傳真8267926本所承辦人彙辦,如以傳真函覆者,請致電確認。 |
四、 | 隨文檢附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函、宣導單張、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補假2日函及工作人員推薦名冊表格各1份,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