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旨揭應變機制說明如下:
(一)參加國中教育會考補考之個案考生,招生委員會以國中
教育會考補考成績計算總積分。
(二)配合防疫無法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及補考,且經國教署造
冊之個案考生,限於五專聯免3區擇1校報名,提供志願
順序表及書面審查資料由招生學校評定,以替代國中教
育會考積分。
(三)個案考生總積分達志願科組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以外
加名額錄取。
三、相關事宜請洽主辦單位:
(一)111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聯絡電話(02)
tw/u5/。
(二)111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聯絡電話
edu.tw/enter5/。
(三)111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聯絡電話
tw/。
(四)111學年度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