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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 說明: |
| 一、 | 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111年10月12日花分檢培文字第11110001400號函辦理。 |
| 二、 | 請各級學校下載旨揭電子檔宣傳海報(網址:https://www.hlh.moj.gov.tw/291402/291438/291444/1001892/post),並張貼於各級學校入口網站協助宣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