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2月20日部管二字第1115518041號書函辦理。 |
二、 | 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2條第5項規定:「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由考試院將其傑出事蹟編印專輯,並公開表揚。」次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第9點規定:「獲選為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由考試院於當年12月舉辦表揚大會公開表揚,請考試院院長主持……;並將其傑出事蹟編印專輯,分送有關機關團體。」 |
三、 | 茲考試院業於本年12月13日舉行表揚大會公開表揚本年6名得獎人及6組得獎團體,同時將其傑出事蹟編印為旨揭得獎專輯,電子檔並上傳於本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活動官網,請惠予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下載運用,以期激勵同仁士氣,提升行政效能及團隊服務品質。又為發揮標竿學習效果,建請貴機關暨所屬得參酌得獎者之專業領域,邀請得獎者透過演講、座談會或其他交流方式現身說法,俾擴大及深化經驗分享之效益。 |
四、 | 另為擴大宣傳廣度,本年以得獎者Q版圖像製作「2023電子月曆」及GIF動圖,亦已上傳於活動官網之「得獎者介紹」,歡迎自行下載運用並轉發廣為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