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法官學院訂於本(1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及8月14日至16日舉辦「第3、4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請貴校視需要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依權責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所需費用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官學院112年5月17日官院教信字第1120000809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報名時間訂於本年5月31日12時30分至6月9日17時止,請欲報名者至該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80人,備取20人,額滿後即關閉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
三、 | 研習地點在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201教室,該學院備有雙人套房,提供研習人員住宿。 |
四、 | 錄取名單將在本年6月21日後於該學院網站公布,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
五、 |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學院將依實際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
六、 | 檢附課程表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