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130011250號函辦理。 二、 基於公教處理一致原則,有關113年1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之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每一基數發給數額,比照旨揭對照表辦理(檢附教育部原書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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