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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注意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4-07-26 | 點閱數: 16
注意事項: 1. 針對學校在學生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訂留學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為經教育部契約查核合格業者及契約是否符合「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 觀看完整文章
注意 ga - 總務 | 2024-04-18 | 點閱數: 124

一、    依據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以下簡稱該館)113年4月9日館展字第1136160737號函辦理。
二、    即日起至本(113)年5月14日受理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借用申請,教具內容如附件。旨揭教具借用期限以五週為原則,若因教學或推廣需求,需延長借用期限,可另行來信或來電洽詢。
三、    申請學校不須支付租借費用,但須負責教具往返搬運。於本年5月14日前完成申請之學校,若距離該館30公里以上,可申請補助單趟運費,申請辦法詳見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6amDReWP1oPokwaM9。借用單位請善盡保管之責,並應於教具歸還一週內提供水保防災行動教具使用紀錄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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