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114年度人事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辦理,本處113年12月19日花人企字第1130009757號函諒達。
二、 本處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專、兼任(辦)人事人員本年度須完成時數規定:
(一) 本處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組裝20小時必須完成數位學習套裝課程,請於該學習平臺以關鍵字「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搜尋報名上課,並於114年8月31日前完成選讀。
(二) 依限完成上開114年度組裝之數位套裝課程者,嘉獎2次;專任人事人員未完成者列入年終考績評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