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作業案,請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與各師資培育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之遴選推薦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804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積極參與教育實習,協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獎勵其對教育實習貢獻,增進教育實習效能,提升師資培育素質,特提供教育實習績優獎項,並訂定「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三、 本活動由教育部主辦,並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辦理報名及評審作業,參選資格及推薦作業請詳閱本要點第5點及第6點規定。
四、 教育部預定114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五、 本要點電子檔及參賽資料表件業已公告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績優獎專區/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六、 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學校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工作小組專案助理黃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1113、電子信箱:practice2006@gm.nc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