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校進用或運用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務必依「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邇因查察部分學校未依規定辦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之審查作業,亦未妥善留存相關紀錄,致難以掌握其協助教學或活動之內容及目的,恐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請各校確實依規定辦理,以維教學品質。
二、 旨揭注意事項所稱校外人士,指學校聘任、任用、僱用或以其他專案聘任之教職員工以外,進用或運用之其他人員。
三、 請學校依上開注事項及各校所訂定之程序落實審查作業且留存相關審查紀錄,俾維護學生權益。
四、 隨文檢送「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申請表」範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