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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注意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5-05-06 | 點閱數: 28

主旨:    為維護學生正常身心發展,教師對於課程教材與內容應審慎選擇及運用,符合法令與教育倫理,以維護學生的正常發展並保障學生權益,請學校加強宣導及落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教育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教育部所訂課程綱要相關規定辦理。
二、    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與受教權益,教師於教學過程中使用教材及延伸內容,應審慎考量以下原則:
(一)    合法性與課綱一致性:教材內容須符合國家課程綱要,並依教學進度與學習階段安排,避免超出綱要範疇或有違法內容。
(二)    年齡與認知適切性:所用教材、補充資料或影片選用應考量學生身心年齡,避免過於驚悚、暴力、性暗示或情緒操控等不當內容。
(三)    尊重多元與性別平等:教材應促進文化尊重與多元價值,避免歧視、偏見或再製刻板印象,並應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
(四)    政治與宗教中立原則:教師不得於課堂中進行政治宣傳或宗教推銷,應維持專業中立與教學客觀。
(五)    保障學生隱私與心理安全:教材使用與課堂舉例應避免揭露學生個資、家庭背景或導致其焦慮、羞辱之情境。
三、    請各校加強落實教師教學專業倫理教育,並建立教材審核與家長溝通機制,落實課程內容透明,避免引發校園爭議或家長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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