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4年9月22日府社障字第1140207156號函辦理。 二、 檢附苗栗縣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服務及中秋節禮盒訂購單張各1份,請逕洽各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或至「衛生福利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https://gov.tw/evs)瀏覽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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