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請調作業原則」(以下簡稱本作業原則)辦理。 二、 本遷調意願調查表將於旨述期間刊登本府人事處首頁-請調作業(http://www1.hl.gov.tw/ousv/move_inquire/ )項下,各機關學校同仁如有遷調意願,請自行上網線上填報,並列印該表加蓋私章後,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前逕寄(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府人事處人力任免科彙辦,逾期不受理。 三、 另依本作業原則第3點第3項規定:「經申請並奉准後自請 銷調者,自銷調日起1年內不得再提出遷調申請。」併予敘 明。 四、 檢附本作業原則1份。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
114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
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教育部詐騙防制中心
教育部學生事務資訊網
教育部學生生涯輔導網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教育部因材網
均一教育平台
學習吧
pagamo
Cool English
花蓮縣字音字形網
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花蓮縣午餐網站
花蓮縣親師生平台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花蓮縣校務系統網
學生申訴再申訴專區
花蓮縣國教輔導團暨教師專業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