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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復貴校107年5月16日城國人字第1070001489號函。 |
| 二、 | 學校教師兼總務主任,因工程案經指派需於學期中下班後或週六、週日延長出勤時數,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於「工程管理費」中支應「加班費」,其加班費計算同意比照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第4點第1款職員計算方式,專業加給改為學術研究費,依加班事實,覈實支給,並受「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第7點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