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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活動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4-05-14 | 點閱數: 8
一、活動時間、地點: (一)  第一梯次:113年7月7日至9日。 (二)  第二梯次:113年7月10日至12日。 (三)  兩梯次地點待確定後,另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18-12-18 | 點閱數: 274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107年12月11日法廉字第10705012750號函辦理。
二、 查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6條規定,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並應以書面通知方式辦理;另本法第7條第1項規定,利害關係人認公職人員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不迴避者,得向第6條第2項或第3項之機關團體申請迴避。
三、 法務部已設計旨揭通知單及申請書範例,請各機關參考運用,電子檔並置於法務部廉政署/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項下,如有修正範本即時上網公告。
四、 次依本法第11條規定:「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上級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十日內,將前一年度公職人員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職權迴避情形,依第二十條所定裁罰管轄機關,彙報予監察院或法務部指定之機關(構)或單位」,審酌本法自107年12月13日施行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未滿一年度,故將於108年年度結束前,另行檢附彙報格式函請各機關就本法第20條所定法務部管轄之公職人員迴避情形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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