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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活動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4-05-14 | 點閱數: 6
一、活動時間、地點: (一)  第一梯次:113年7月7日至9日。 (二)  第二梯次:113年7月10日至12日。 (三)  兩梯次地點待確定後,另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20-07-16 | 點閱數: 240
說明:
一、依據該署109年7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80789號函與「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前開小型規模學校係全校班級總數在十二班以下之學校。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09學年度之商借期限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有意願教師請於109年7月20日(星期一)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至e-31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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