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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重要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4-05-07 | 點閱數: 5
請詳閱附件資料
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21-03-24 | 點閱數: 208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00051453號函辦理。
二、旨揭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須具備或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新式教師證換證。
(二)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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