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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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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6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27568號函辦理。 |
| 二、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學生感染風險,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共同規劃年滿12歲至未滿18歲之青少年BNT疫苗接種事宜,教育部並以本(110)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4129號函、本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4960號函、本年9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259號函及本年9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7223號函(諒達)送校園接種作業程序相關資料、防疫照顧假與疫苗假資訊、接種疫苗注意事項。 |
| (一) | 學校教職員工:校長、主任及組長會議等各項行政會議。 |
| (二) | 學生:朝會、班週會、導師時間或入班宣導等活動。 |
| (三) | 家長:學校社群媒體、教師與家長Line群組、家庭聯絡簿或給家長一封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