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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活動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5-09-11 | 點閱數: 1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114年9月4日(台基)字第 114000016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受理報名至114年10月31日止,獎項分為「個人服 務」、「社團服務」2項類別,相關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2-05-06 | 點閱數: 835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辦理。 
二、針對自主防疫4天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生在家學 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教學;如教師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由學校協助彈性處 理。 
三、於居家隔離3+4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 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 奶等)。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黃先生,電話:(02)7736-7425。 
四、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等各類教育機構,其教職員工及學員(生)於自主防 疫4天期間,亦請停止前往機構及實施實體課程。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科長,電話:(02) 7736-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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