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教育部112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增能回流課程」研習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請貴校鼓勵並推薦符合資格之所屬教師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3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23865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強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推動社群之能量,教育部特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培訓課程。 |
三、 |
旨揭培訓計畫於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分別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增能回流培訓課程,各區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北區:112年5月6日(星期六),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 |
(二) |
中區:112年5月27日(期六),臺中市立惠文高中。 |
(三) |
南區:112年4月29日(星期六),高雄市楠梓區油廠國小。 |
(四) |
東區:112年4月22日(星期六),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 |
四、 |
請各校依本縣所屬之東區區域(報名學員亦可視情況選擇其他研習區域),推薦符合資格之所屬教師參與培訓(國小、國中、高中職至少各10人以上): |
(一) |
參與對象資格:曾參與教育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初階、進階或高階講師培訓課程,並取得認證之教師。 |
1、 |
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 |
2、 |
中區: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
3、 |
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縣、高雄市、屏東縣。 |
(一) |
學校推薦:請貴校於112年3月24日(星期五)前將「增能回流培訓課程縣市報名表單」(如附件報名表單)填畢後請回E-mail至fangyin1105@hl.gov.tw。 |
七、 |
倘對旨揭研習內容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臺北市立大學陳鈺珊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
(一) |
電話:(02)2311-3040轉8435。 |
(二) |
E-mail:cyc3150@go.utaipei.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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