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9月5日總處資字第1125000316號辦理。
二、 旨揭功能之統計資料來源為各機關報送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差勤資料彙整平臺」(以下簡稱差勤彙整平臺)之差假及加班資料,統計範圍為各機關(不含事業機構)在職人員(不含人員區分為「其他人員」者)最近3年之差勤資料,功能操作手冊詳如附件。
三、 因各機關最遲應於每月20日前報送上月人員差勤資料至該彙整平臺,若機關同仁對前開統計結果有疑義時,應逕向當時服務機關反應,並由該機關人事人員先行核對差勤系統資料是否有誤,以及報送至差勤彙整平臺之資料是否順利入檔。俟確認各環節皆無誤後,再由機關人事人員檢附相關資料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PICS)反映,以釐清雙方資料落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