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環境部、教育部112年9月18日環部保字第1120102263號、臺教資(六)字第1120087610A號函辦理。 二、 配合於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爰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活動獎勵計畫」名稱,並修正計畫內容之機關為環境部。
本校課程計畫
115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115學年度正常教學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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