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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17-09-29 | 點閱數: 79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05480號函辦理。
二、 請鼓勵符合獎勵資格、具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報名申請,推薦截止日期為106年10月20日(以郵戳為憑)。
三、 檢送「106年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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