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查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略以,本 (72)年12月3日增額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參加選務工作 人員,准予補假1天。 二、旨揭投票日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選務工作人員(含各鄉鎮市 選務作業中心辦理計票相關工作人員)可依行政院前開函釋 予以補假1天,投票所工作人員持出席工作領取之派令申請 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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