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3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33022297號書函辦理。 二、 為配合勤休新制宣導,請所屬公務人員、聘僱人員(含職務代理人)登錄「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利用課程名稱搜尋並參加課程。 三、 請於113年8月30日前(星期五)完成旨揭1小時數位課程,並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回傳調查表至本處考核訓練科承辦人電子信箱(cho831229@h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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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課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