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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欄

注意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4-07-26 | 點閱數: 17
注意事項: 1. 針對學校在學生與留遊學服務業者簽訂留學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留意該業者是否為經教育部契約查核合格業者及契約是否符合「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 觀看完整文章
ga - 總務 | 2024-04-26 | 點閱數: 152

一、    依據該館113年4月17日館自(三)字第113000332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具分別有「有口皆備」對對碰及「有口皆揹」實體避難包2款,可作為環境教育輔助教具,及配合水土保持與防災教育單元教學使用( https://www.nmns.edu.tw/park_921/learn/teach/teaching_tool )。
三、    112學年度下學期受理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3年5月5日止,檢附旨揭教具借用申請須知1份(如附件1)供參。
四、    期限內完成申請之學校,由園區提供寄送之單趟郵資(園區寄送至學校),送返(學校寄返至園區)費用則由借用單位負擔,並請於教具歸還後1週內,提供教具使用紀錄單(如附件2)。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園區聯絡人廖瑞君小姐,電話 : 04-23390906分機920。
六、    副本請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轉知公、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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