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欄

活動 學務組長 - 學務 | 2025-09-11 | 點閱數: 1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114年9月4日(台基)字第 114000016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受理報名至114年10月31日止,獎項分為「個人服 務」、「社團服務」2項類別,相關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競賽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4-07-15 | 點閱數: 202

1. 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2. 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3. 各校參賽者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art.hlc.edu.tw),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8時起至113年9月26日(星期四)16時30分止。

4. 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各校送件數量表紙本,併同學生參賽作品等,於113年9月24日(星期二)至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班時間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31號);為使比賽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恕不予評審。

5. 花蓮縣縣賽書法類各組取得決賽權代表權者,由承辦單位以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31 號)舉行之現場書寫:

(1)由承辦單位電話通知各得獎學校,請學校轉知獲選學生。

(2)承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3)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

搜索

學校簡介

網站風格


(共 1 個樣板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