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 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
(一) | 受理時間: |
1、 |
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 件截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止,以送 |
2、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大專院校提案資料函 |
(二) | 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 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
1、 |
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 平會提案。 |
2、 | 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 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
(三) |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 級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直轄市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