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9月2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501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代理教師提敘薪級之新制規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送旨揭原則及常見案例釋疑供參考運用,以有效減少相關認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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